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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局2009年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安排

时间:2009-04-1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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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交通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促进交通建设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全市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安排。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上级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取消或继续非法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效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决定撤销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和位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撤站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的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防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的要求,确保减少和下放的每一项审批事项落到实处。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强化交通行政审批大厅的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窗口传递、限时办结、一口送达”目标。

  三、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确保执证上岗。二是认真纠正和解决违规执法、野蛮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禁行政执法人员趋利执法及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三是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细化工作,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四是推行“三段式”执法模式,对经营者首次出现的违规问题,除主观故意或后果严重者外,实行“首违免罚制”。五是认真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执法责任,对行政违法案件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认真纠正交通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强化依法征地意识,认真落实先征后用、依法补偿、资金到位等各项工作措施,防止随意降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拖欠征地拆迁费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及时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降低其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坚决纠正和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四是进一步整治对经营者强制服务、强制入会、强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严禁要求企业或经营者参加政府部门、社团组织的各种评比达标活动。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交通运输部门将牵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一是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创建工作,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和省内外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二是规范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三是规范公路收费站点管理,坚决纠正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以减免通行费作交易,谋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规范涉路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乱收乱罚等违规违纪现象,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五是认真落实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一是坚持软环境和政行风督察制度,组织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窗口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收费公示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及时纠正错误行为,提出监察建议,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结果,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做出严肃处理。二是强化对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违反行业纪律和改善软环境的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暗箱操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凡是违反行业纪律和涉软案件,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

  七、切实加强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丰富文明创建活动载体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执法示范路”、“文明样板路”、“文明客运站”等创建活动,完善窗口部门文明服务标准、考核方式,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培养文明服务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基层、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等方面,采取走访业户、问卷调查等形式,虚心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聘请260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软环境和政行风监督员、监督电话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察的整体合力。四是加强信用建设,着力解决承诺不践诺和欺商、坑商等问题,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追究其责任。

  八、大力营造宣传交通的舆论氛围

  切实加强对交通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的宣传,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交通系统亲商、安商、富商、扶商的措施和成果,让全社会更加了解交通、关注交通、支持交通。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充分利用营运班线客车、客运站、政务大厅的内部宣传媒介进行宣传。要加强与社会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提供积极向上的宣传素材,有条件的要与电视台合作拍摄交通专题宣传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九、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的措施。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要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三满意”机关等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凡是出现严重涉软问题或被媒体曝光的,在各项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软环境制度的威慑力。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