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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 2025年工作安排有关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1-22 13:11 来源: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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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建设和2025年工作安排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和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法治培训3次,以处室为单位学法4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4期,参加司法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培训考核13次,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主动向上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有效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2.坚持科学立法。在修订《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草案,保障草案质量。严格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规定,科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有效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相关法律责任。

3.强化执法监督。实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出租车整治重点投诉案件进行复核督办,重点挂牌督办案件27件,均已立案查处。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专项评查,抽取20件处罚案卷、10件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整改问题

4.加强法治宣传。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三)开展行业治理工作 

1“两客一危”安全监管。施行《安全重点风险监督检查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行业安全运营。累计查处车辆违规运营问题案件317起;完成21条公交改造线路全部“退路进场”;组织客运企业为1032台客运车辆加装安全带提醒装置;召集18户客货运输企业、420名驾驶员组建应急抢险车队,筹集各类货车、客车总计280台。

2.抓公交行业服务提质。实施公交服务质量考核,行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累计查处公交车暖风空调不达标、到站不停车等案件131起,常态化开展站牌、站亭清洁,修复破损站亭站牌598处,更换标准化站序面板450块,清理医疗广告1.2万余处,拆除白钢站亭135座;补齐车内站序、提示语等标识701个,立整立改25辆公交车座椅破损、坐垫脏污等问题,解除公交设施运营企业运营协议1户。

3.抓出租车行业乱象治理。累计查处“黑车”1513台,查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877件,查处违规企业303户,约谈并限期禁办相关业务的企业24户;取缔不合规网约车平台63户,清退不合规车辆8.7万台,网约车合规率从44%提升至78%;火车站、机场累计限期禁入出租车(含网约车)427台。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36期227个,快速妥善处置舆情236件,有效投诉较年初下降45%。

(四)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压缩法定办理时限。政务服务事项、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3%、43%,审批时限压缩法定办理时限的83%、78%。

2.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供“亮证亮码、扫码核验”服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区域互通互认,累计生成电子证照6.5万余张

3.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19项,均已完成。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修订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制度,公示调解流程图,明确调解范围、调解原则、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和工作纪律,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12328办理投诉举报咨询事项,对投诉案件进行梳理、分派、协调、反馈。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年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信息4656件、行政处罚信息3452件;组织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5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五)典型事例

1.推广驾校“先培后付”新模式。在驾训行业监管方面,针对驾校学员“退费”投诉居高不下问题,在全市驾校推广“先培后付”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定期公布驾校投诉排名、规范驾校经营管理等方式,努力提高新模式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目前,实行“先培后付”驾校27户,累计报名学员3408,开展各类宣传20次,检查驾校22户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向社会公布驾校投诉排名6期,学员投诉率同比下降28%,妥善处理4700余名遗留学员。

2.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源头货运企业监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具体措施。累计检测车辆9.96万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067台(百吨王135台),卸载重量4.01万吨;查处非法改型、无道路运输证、超限的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等案件225起。

3.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台后,配套制定《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根据违法程度,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细化判断基准和处罚基准,确保条例公平公正施行。

二、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严重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与当前交通运输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执法行为简单机械,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亟需改进提升等问题。

2.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解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学习主动性不高,学习积极性不强,对现在从事的执法岗位生疏,缺乏基本的执法基础知识,在执法实践上也明显表现出执法能力不足;学习成果和指导工作结合不够,在打击黑车、网约车合规化、治理超载超限等方面,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但配套制度还不健全,工作衔接还不顺畅,长效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如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个别案卷中文书格式不够统一、个别处罚案卷中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处罚决定书、事先告知书上的时间有误。

4.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方式生硬、形式单一,宣传措施粗放、活动不够,传递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不够通俗易懂,对法治建设成果展示不够,加强市民对违法行为防范意识的内容较少,没有形成有效的舆论氛围。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充分整合各类学习培训资源,推动开展全局全行业培训工作,确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开展法治调研,推进立法修订工作。在局系统开展法治调研,了解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题;做好《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梳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动态调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汇编》,为工作任务落实提供法律法规支撑。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扎实开展局领导集体学法、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普法等工作;制定法治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执法业务培训、全员参加普法教育等方式,提高全局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完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坚持执法人员业务定期培训、全力推动执法系统全覆盖无死角应用、用好用足科技执法设备,推动队伍素质、信息化建设、硬件设施提档升级。

(五)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剖析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对局权责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执法不越权,不失职;对“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进行合法性审查,督导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继续贯彻执行《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六)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2025年信用建设工作方案,根据“信用交通省”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规范并保障行政行为实施。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并按时、准确向司法局报送工作情况;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履行应诉职责,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行政案件诉讼,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1日


初审:田   菲

复审:张新宇

终审:王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