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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工作总结

时间:2021-12-06 1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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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长春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司联发〔2021〕14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重点和任务分工,建立了工作机制,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局宪法宣传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局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形成“党组织领导、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的合力,切实保证宪法宣传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推进,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我局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活动中,把全体执法人员、从业人员、行政相对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以《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为重点,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及时转发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学习宣传宪法评论员文章,转发“学习强国”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转发法治日报刊发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社论。“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转发学习宣传宪法文章24篇。

  2.依托城市公交主干线路,协调公交集团开通6路、306路等宪法宣传巴士;利用巡游出租汽车顶灯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轻轨、地铁和其他公交车LED屏播放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

  3.利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政务服务审批大厅、局机关、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各执法大队办公场所12处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悬挂宣传条幅8副,利用微博、抖音等自媒体进行宪法宣传3次,对宪法及依法治国的意义进行了宣传教育。

  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2月3日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专题授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知识;12月3日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5.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月4日晚在CCTV1套播出“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焦点访谈”等节目。

  6.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亮剑2021”专项行动,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稳定的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我局从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2台,查处出租违法违规行为6起。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交通运输行业大力加强宪法宣传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更加深刻地了解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行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