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和2026年工作安排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和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公路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组织局干部职工集中法治培训12次,以处室为单位学法3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8期,参加司法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培训考核13次。
(二)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严格落实;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主动向上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构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体系。成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民生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十四五”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科学立法。在修订《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草案,保障草案质量。严格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规定。2025年修订以交通运输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部,并按照地方性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章规定,报请市政府修订规范性文件1部,废止1部。
4.强化执法监督。制定《2025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等,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20本;组织开展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围绕11项重点整治内容共排查出问题4个,均完成整改。
5.加强法治宣传。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组织公交地铁出租全行业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6.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行政复议案件12件,诉讼案件5件,无败诉案件。并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履行应诉职责,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行政案件诉讼。
(三)开展行业治理工作
1.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聚焦机场、火车站、商圈等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错时执法与联勤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全年累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98台次;针对套牌出租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打击,客运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二是规范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经营秩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规案件1450起,涵盖拒载、绕道、不打表等服务问题;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将投诉处理效率、安全运营状况等关键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行“奖优罚劣”,推动服务质量投诉同比下降3.42%。三是持续推进超限超载治理,保持治超高压态势,全年检查货运车辆7.3万台次,处理超限运输案件2426起;落实省秋季专项整治部署,优化联合治超模式,开展错时执法,加快推进治超站“合署办公”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轿运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提升道路通行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紧扣民生需求,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满意度。一是在公交行业,实行公交车服务质量考核与城市发展奖励资金挂钩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公交站务设施精细化管理,建立三级联动管理体系,修复损坏站亭站牌379处,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站亭333座,市民候车环境显著改善;针对夏季空调服务等热点加强监管,全年市民公交出行投诉同比下降5%。二是在机动车维修领域,全面推广“吉智修”联网系统,实现1871家备案企业全覆盖,通过数字化手段规范流程、透明价格;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有效处理纠纷481起,满意率100%;规范维修行业安全操作流程,开展专项督查186次,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在驾培行业,推行“先培后付”模式,加强常态化执法检查,高效处置行业投诉,全年受理投诉3623件,同比下降19%,通过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3.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行业平稳有序运行。一是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在全省率先完成客运车辆安全带提醒装置全覆盖安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52轮次,对发现隐患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闭环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水平,创新“执法+专家”监管模式,聘请多领域专家开展行政检查8次,督促整改问题87项;组织大型综合应急演练2次,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处置能力。三是严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关,聚焦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发现并整改质量问题560个;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控,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圆满完成国庆、中秋及秋收期间专项督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零事故、零伤亡”目标;配合完成农村公路质量抽检258.6公里。四是加强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开展渡口渡船常态化检查和专项抽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营运船舶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实现动态实时监管,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和应急演练,确保水域运输安全有序。
(四)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国务院第二批“高效办成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加强与公安、住建等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更新完善办事指南,指导长春市各县(市)区完成了办事权限分配,业务培训及知识库更新工作,审批“公路超限许可”262件。
2.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了全行业领域无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核对涉及我局7项事项,补充清单内容1项,上报市政数局并面向社会公布。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积极拓展全程网办事项服务范围,提高事项网办深度,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86%以上。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的使用,通过“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和移动客户端申领、查看、打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年发放各类电子证照9万余件,实现群众“零跑动”,节约办事成本。
4.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14个。其中,我局独立实施计划5个,跨部门计划9个,均已完成。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信息4131条,行政处罚信息2183件;组织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285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五)典型事例
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圆满完成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农业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长春航空展、冰雪节等重大活动运输保障任务。在长春航空展期间,累计投入执法力量400余人次,组织储备运力2500台次,保障运输车辆2.8万台次,安全运送旅客约100万人次,各项保障工作均达到预期目标。同步推进执法效能提升,强化普法宣传与智慧监管双轮驱动。通过各级媒体刊发稿件570篇,开展校园、社区普法活动3次;升级出租车监管平台,新增17项非现场监管功能,完成9.6万台次车辆抽查、943起违规处理及31.7万台次远程提醒,执法工作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型升级。
二、2026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充分整合各类学习培训资源,推动开展全局全行业培训工作,确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开展法治调研,推进立法修订工作。在局系统内开展法治调研,了解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扎实开展局领导集体学法、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普法等工作;制定法治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执法业务培训、全员参加普法教育等方式,提高全局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完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五)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剖析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对局权责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执法不越权,不失职;对“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进行合法性审查,督导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六)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2026年信用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规范并保障行政行为实施。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4日
初审:田 菲
复审:张新宇
终审:王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