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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长春市水路运输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公告

时间:2020-05-11 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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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4月30日进行了“双随机”抽取,具体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双随机系统的抽取和随机匹配,抽取被检查单位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双随机系统的抽取和随机匹配,共抽取长春市地方海事局检查人员王国文、孟炎2人。

  三、检查时间

  计划检查时间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事项

    1.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监管;

    2.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行政检查;

    3.对老旧运输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违反《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行为的行政检查;

    4.对持有船员服务簿的行政检查;

    5.对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行为的行政检查;

    6.对省内客船、危险品船营运资格情况的行政检查;

    7.对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行为的行政检查;

    8.对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行政检查;

    9.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行为的行政检查;

    10.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及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