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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管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公告

时间:2020-04-08 14: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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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4月1日进行了“双随机”抽取,具体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双随机系统的抽取和随机匹配,抽取被检查单位为:

    1、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反恐基地农村公路总监办)

    2、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饶盖公路长依段CYZB03总监办)

    3、北京矩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公交都市项目GJJL03总监办)

    4、吉林宸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前辛屯至三家子屯农村公路施工单位)

    5、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

    6、吉林市万丰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四舒公路九台至其塔木养护工程总监办)

    7、吉林省嘉鹏集团有限公司(原四舒公路九台至其塔木段养护工程施工单位)

    8、长春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饶盖公路长依段CYJB02总监办)

  二、检查人员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双随机系统的抽取和随机匹配,共抽取长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人员3人。

  三、检查时间

  计划检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四、检查事项

  检查事项为: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对从业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行为;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对施工单位是否在较大危险因素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在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等行为;对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是否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是否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备案;对从业单位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行为;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是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行为。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及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