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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公告

时间:2019-10-17 1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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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1017日进行了“双随机”抽取,具体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双随机系统的抽取和随机匹配,抽取被检查单位为:

        1、长春中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经济圈环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

        2、德惠市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县道刘德公路岔路口至高台子村段建设办)

        3、长春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

        4、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项目总监办)

        5、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

        6、长春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项目总监办)

        7、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建设项目)

        8、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经济圈环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二、检查人员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双随机系统的抽取和随机匹配,共抽取长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人员3人。

三、检查时间

计划检查时间为20191021-201912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事项

检查事项为: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对从业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行为;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对施工单位是否在较大危险因素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在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等行为;对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是否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是否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备案;对从业单位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行为;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是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行为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及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长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