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动态

曝光!长春多名出租车司机被处罚

时间:2023-11-16 14:50 来源:中国吉林网
【字体: 打印

曝光!长春多名出租车司机被处罚

年初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了贯穿全年的“雷霆2023”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出租车拒载、索要高价、绕路、甩客、服务质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布117-1113日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一、山东拼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CYD787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车号吉A2SQ3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宜宾市婉美出行约车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A66H8J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天津华时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A93JY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AH6L66、吉A07R31、吉A9563S、吉ATW281、吉AC2X69、吉AZ98P5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吉AD01883号出租车驾驶员冯某,主动揽客,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七、吉A114SJ号私家车驾驶员赵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吉AR6B47号私家车驾驶员邹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吉A87K2R号私家车驾驶员李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十、吉CHN418号私家车驾驶员龙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请广大从业者守规运营、文明驾驶,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特别是加强对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的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出行请选乘正规车辆,乘坐出租车如遇到拒载、索要高价、绕路、甩客、服务质量差等情况,请保存好视频证据,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投诉,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