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月5日消息,1月7日,为期40天的2023年春运即将开启。如何护航群众幸福归乡、安心返长?5日,记者从长春市2023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为了给群众提供安全、健康、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服务,长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从四维度发力,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效。
长春市2023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视频会
(央广网发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会议首先对2023年春运动态形势做出研判。客流将逐步回暖。受去年底前疫情影响,高校放假时间较早,学生流和务工流、探亲流已形成错峰,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节前客流将保持稳定,节后返程较为集中,预计长春地区道路旅客运输量将有所增长。出行结构持续调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加之高速公路假日免费通行等政策,自驾出行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在春节假期首末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通行保畅压力增大。天气不确定因素较多。本次春运期间可能会出现降雪增多、路面湿滑等不利因素,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较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激增,安全压力尤为突出。同时,粮食、蔬菜等鲜活农产品需求旺盛,既要满足旅客运输需要,又要兼顾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安全保障压力较大。
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会议强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重点岗位人员牢守安全底线,将安全监管要求落实到春运工作的各个环节。督促企业在出车前要对客运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预防驾驶员酒后、带病上岗。开展必要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部门和岗位人员。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春运工作特点,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深入运输企业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预案“五落实”,并实行挂牌督办、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或经多次督办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确有必要的,要暂停相关业务直至隐患整改到位。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聚焦“人、车、站”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狠抓安全监管。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超长途班线、跨省班线、夜行班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班线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要求,指派专人利用安检仪检查旅客携带的行李包裹、寄存和托运的小件物品,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三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为参加春运的车辆配备防滑链、沙袋、灭火器等器材,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营。四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线路要按照省交通运输、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公交客运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乘客行包进行安检,落实旅客实名制等措施。合力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的巡查检查,重点打击客运班车站外发车、站外揽客、哄抬票价以及宰客、甩客、倒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黑网约平台”、勾结黑店宰客、旅游包车长期异地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驾驶员资格审核,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不得安排其上岗参加春运。
在春运疫情防控方面,会议要求: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精准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措施,加强客运场站客流引导,组织乘客尽量分散候乘,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推广线上购票、无人售票机购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积极推动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客运车辆运输前后的消毒和通风,不得查验乘客核酸报告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护要求,切实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原则上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接触,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加强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要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建立完善春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明确人员、运力储备和调配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及重点运输线路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人员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
会议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着力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加大运力投放。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客流预测情况,编制《春运期间重点线路增加班次、车辆预案》,做好运力组织调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农村集市、旅游景区、庙会等大型活动的运输组织,加大车辆投入数量和发车密度,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统筹做好煤炭、粮食、蔬菜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组织,确保节日物资供应充足。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要加强同其它运输方式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运力调配、服务设施衔接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道路运输要充分发挥在中短途和城乡运输接驳等方面的优势。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在做好城市内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其它交通运输方式的组织衔接,保障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和大型集贸场所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疏运工作,实现不同运输方式换乘便捷,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确保及时集疏运旅客。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各县(市、区)客运站要充分开展网上售票、手机售票和自助取票等手段,提高旅客购票的便利性。采取提前预售,延长窗口售票时间,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等便民服务,方便旅客购票。根据探亲流、学生流、民工流的出行特点,组织加发临时直达班车或客运包车,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政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突发恶劣天气情况交通管制、运力安排、班次调整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进一步改善候乘环境。各县(市、区)客运站要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在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旅客提供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鼓励主要枢纽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加强对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各县(市、区)客运站、客运企业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落实、完善老年人及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和措施。切实做好道路疏堵保畅。一是要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评估,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强化对国省干线、桥梁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运行监测和养护巡查。二是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公路保畅工作,调配充足的融雪除冰物资和设备设施,及时开展清雪除冰作业,切实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在冰雪、雾霾天气时,要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缓行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交通管控前会商和路警联动,共同采取措施,减少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