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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2022-06-24 1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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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利剑2022”专项行动,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深入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按照市交通运输局部署,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中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检查。

  “利剑2022”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执法四大队共检查维修企业200余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8份。下发《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宣传单》《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告知单》等材料500余份,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6月24日,吉林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且拒不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该公司给予60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温馨提示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后,要向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备案,对未办理备案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力度,驰而不息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