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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突击夜查

时间:2021-12-29 1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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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亮剑2021”专项行动,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乘客利益不受侵害,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交分局、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整治力度。

  12月22日、23日晚,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交分局、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长春站、西客站、龙嘉机场、商圈、医院和大学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突击夜查。两次突击夜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及公安干警135 人次、执法车辆 23 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9 台,其中涉嫌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车辆 6台,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上述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暂扣,拟对行政相对人处以1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车辆 13 台,依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行政相对人处以1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亮剑”行动开展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大力整治线下非法营运车辆同时,也通过线上核查的方式对网约车平台进行整治。截至12月24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线上核查网约车辆764台,其中线上核实非法营运网约车辆155台,立案18起,依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对网约车平台处以5000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联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非法营运车辆无法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此,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温馨提醒广大乘客,出行时请以自身安全为重,选乘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遇到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拨打长春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严查快处。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