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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严查非法营运车辆66台

时间:2021-12-09 14: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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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亮剑2021”专项行动,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乘客利益不受侵害,长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2月1日至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取消周末休息全员上岗,共出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及公安干警358 人次、执法车辆83 台次,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市民投诉集中的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各大商圈、高校、医院等人流密集重点区域,采取联勤联治、明查暗查相结合等方式,从严查处和整治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23件,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负责人3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6台,其中,涉嫌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车辆8 台,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以1至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 58台,将依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以1至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温馨提示广大乘客,出行时请您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您遇非法营运车辆时,请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长春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您反馈。

  下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在巩固当前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联合公安等部门,驰而不息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联勤联治和综合整治,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各企业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及质量,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