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本着“防输入、防扩散、保畅通”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我市三十条,即“十提倡”“十不要”“十做到”有关要求,于近期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各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
本次督查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带队,成立两个小组,采用现场检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以及客运站、行政审批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主要以查阅资料为主,重点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工作推进、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
暗访抽查两个检查组深入各企业、窗口单位和执法一线,分别赴轨道交通集团东盛分公司,地铁1、2号线解放大路换乘点,地铁2号线、轻轨4号线吉林大路换乘站点,华阳出租汽车公司,泰安的士有限责任公司,凯旋路客运站、黄河路客运站、高速客运站,米沙子收费站以及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大厅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改正,达到了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