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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路警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0-09-18 1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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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全市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迎接“双节”长假,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规范、安全的交通通行环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将开展为期20天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路警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损坏公路路产、路权完好的超限超载车辆行使公路的违法行为,纠正和整治重点对象是百吨王、油罐车、非法营运车辆。致力于保障公路畅通运行,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经营者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期间,一是依托我市周边三个固定超限运输监测站开展定点“路警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公安部门,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开展路面联合执法,重点查处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查处力度,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路政执法人员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交通运输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据进行罚款、记分;二是集中开展“午夜行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百吨王”货车行驶规律,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科学部署查处时间、查处地点、查处力量,严厉打击“百吨王”车辆上路行驶;三是严查其他突出违法行为。除依法严厉处罚“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外,还要依法严厉处罚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9月14日晚20时至第二天凌晨4时,执法支队与交警部门在三道治超站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当天共检查33台货车,其中“百吨王”4台,其他超载车辆4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4台,涉嫌违规改型车辆1台,共13台。经称重检测,未超载车辆20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10万元罚款;涉嫌违规改型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针对超载车辆,依据《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称重卸载。

  9月以来,支队配合交警共检查处理超限超载车辆33台,其中“百吨王”14台,共卸载货物1492.6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