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8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及时、合理、足额发放,充分体现国家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扶持和关怀。2019年8月26日13时30分,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市53家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和部分个体经营者代表,召开2018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2019年8月26日,长春市2018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开始。2018年全年(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全年按360天计)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助15408.00元,每月补助1284.00元,每天补助42.80元。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营运天数发放补助资金。
会议明确定2018年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为:2019年8月27日至9月6日,出租汽车企业上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信息;2019年9月13日至10月21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经营者及驾驶员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3楼315室申请复核;2019年10月25日银行开始发放补助资金。
会议明确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登录长春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ccsjtysj.changchun.gov.cn/)进行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等相关信息的查询;还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院内公示板查看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咨询电话0431-81109058进行咨询。补助资金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负责发放。2019年10月25日后,持有吉林银行油补卡,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划卡取款。无银行油补卡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指定网点领取存单,代领的按银行要求办理。银行油补卡丢失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永安支行重新领取新的银行卡(具体办理网点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另行通知)。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