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抢抓机遇、创新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公交都市”创建步伐,全面提升全市道路客运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深入落实全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工作任务,通过开展以“文明吉林—擦亮城市窗口行动”为主题的“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水平,培育优质服务运输企业,树立文明服务典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行业形象,打造道路客运服务品牌,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优质、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公交(含轻轨)行业。以“清洁公交、温暖公交、文化公交、和谐公交”为主题,动员从业人员、企业、行管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持续开展“争文明岗位、创文明线路、树文明企业”系列活动,评选出文明之星20名,文明线路10条,文明企业4户,切实改变行业脏乱差的形象。
(二)出租汽车行业。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为主题,动员从业人员、企业、行管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持续开展“争文明服务之星、创品牌车队、树诚信企业”主题活动,评选出文明服务之星50名,品牌车队5个,诚信企业5户,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公路客运行业。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流服务品牌”为主题,动员从业人员、企业、行管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持续开展“争标兵岗位,创模范客运站、树文明管理企业”主题活动,评选出标兵岗位10名,模范客运站1个、诚信企业3户,切实提升行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四)评选“最美长春交通人”。在公路客运、城市公交、轻轨、出租汽车行业评选“最美长春交通人”5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沈洪斌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邵永全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玉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君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利 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员:孙守辉、郑士飚、王戈、秦瑞祥、孙印、王晶琦、黄敬波、胡忠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推进和总结评比等工作。
主任:马利
副主任:孙印、王晶琦、黄敬波、胡忠彬
成员:张建国、于志新、侯玉民、冯立佳、张计、吴轶刚、姜占平、李道明、许天海、李巍、于凌海
四、实施步骤
此次创建活动从2016年4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开展“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争创树”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
(二)组织推进阶段(2016年月4月23至日至11月30日)
1.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4月23日至5月6日)。根据《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开展“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局党办负责制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寻找最美长春交通人”活动实施方案》;市运管局负责制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公路客运行业开展“争创树”活动实施方案》、《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公共交通行业开展“争创树”活动实施方案》、《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争创树”活动实施方案》;各客运、公交、轻轨、出租企业和客运站制定《开展“争创树”活动推进方案》。各企业的推进方案于5月6日前报市运管局相应行业管理处室。
2.组织教育培训(2016年5月7日至5月13日)。市运管局组织各企业制定培训计划,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对“争创树”活动实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服务规范等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3.开展自检自查(201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市运管局组织各企业进行自检自查,深入查摆在经营管理、优质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市运管局各相应行业管理处室。
4.开展载体活动(2016年5月21日至10月31日)。市运管局组织各行管企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载体活动,在全市客运行业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5.总结推荐典型(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局党办、市运管局通过行管部门考核评定、企业推荐、网络投票等方式选树先进典型。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6月12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考核标准确定评选结果,报创建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全市“争创树”文明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评选出的先进企业、从业人员、文明岗位、“最美长春交通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运管局、各行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丰富创建活动载体。“争创树”文明创建活动是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我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行业管理实际,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切实提升全市客运行业服务水平,打造一流交通运输客运服务品牌形象。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媒、信息专报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