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撤销以下1家企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宣告作废。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
1、成都中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博度出行)
初审:刘 宇
复审:曹迎宾
终审:王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