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已完成核算工作,现决定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如对申报数据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人:尉昕野 0431-77701153)
附件:
1.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部分)公示表
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购置部分)公示表
3.长春市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标准生成表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5日
初审:尉昕野
复审:朱卫东
终审:尹国誉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部分)公示表(1).pdf 附件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购置部分)公示表.pdf附件3、长春市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标准生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