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2024年度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YZB2024-50

时间:2024-10-23 10:08 来源: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2楼招投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4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4-50

2、项目名称:2024年度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2600元;

5、最高限价:282600元;

6、采购需求: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具体内容见技术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8、质量标准: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时,不应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与被评价对象无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3.3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有从事社会调查的经验。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财务相关报表,并加盖公章。2023年之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即可(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2308时30分起至2024年1029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售价:500/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4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4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长春市交通运输

   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联系方式:赵梓含,0431-88975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方式:陈虹飞0431-8180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虹飞

   话:0431-81808101


初审:赵梓含
复审:李保铨
终审:杜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