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治堵工作总体安排,长春市拟于2021年6月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先期拟通过服务质量招标形式选定3家共享单车企业,投放20000辆。为确保我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招标工作顺利推进,现向社会征集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名称
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招标代理项目。
二、代理范围
承担“2021-2023年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按照中标共享单车的数量比例承担。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资料至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征信证明文件(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代理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7)项目企划书。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6日上午9时;
2.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交通运输局602会议室。
六、实施方法
2020年1月26日上午9时10分召开论证会,审核报名企业申报材料,听取项目企划介绍,现场确定代理机构。
若仅有一家代理机构符合审查条件,且经过论证认为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则选定该机构;若有两家及以上代理机构符合审查条件,则根据项目企划择优选定。
联系人:赵梓含,联系电话:18343966699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