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长春出租车油补10月26日起发放

时间:2015-10-14 10:50 来源:
【字体: 打印

核心提示长春2014年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已经到位。油补10月26日起发放,最后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上缴财政。

2014年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已经到位。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将获得补贴清算资金6505.2元,加上预拨资金17733.6元,按照360天计算,2014年正常运营的出租车将获得油补24238.8元。油补10月26日起发放,最后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上缴财政。

资金发放的相关数据以《关于出租汽车发放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长运管发[2015]56号)文件中确定的补贴对象及2014年度财政补贴预拨资金公示期满后确定的数据为准。2014年度补贴清算资金的发放以实际营运天数为准。为便于统计,2014年全年(按360天计算)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贴清算资金为6505.2元,每月补贴清算资金542.1 元,每天补贴清算资金18.07元。

2014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按照预拨资金与清算资金分别确定标准,于10月26日起,一次性由银行向补贴对象发放。持有银行油补卡的补贴对象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取款。油补发放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