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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干线及县级专养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1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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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公路管理处:

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干线及县级专养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是直接关系我市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务必提高认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除雪防滑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具体人员包片包线的责任体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冬季除雪防滑技术要求,以雪为令,及时组织动员人力、物力、财力,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时限要求明确,全面提高除雪防滑工作质量,确保冬季公路运输安全、畅通。遇有大到暴雪,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及时组织社会力量清除路面积雪。要组织人员经常上路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除雪防滑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特殊路段、重点部位落实专人负责。要建立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在极其端恶劣天气时应急处置和救援。

二、提早安排,做好准备工作。长春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国省干线(新调省道除外)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同时负责新调省道和县级专养公路除雪防滑的指导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新调省道、县级专养公路除雪防滑工作。一要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生产单位提前做好机械设备、除雪专用设备的工具检修和布线工作,落实机械操作人员。彻查辖区内所有路线,找出特殊及重点部位,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禁行、绕行、缓行等提示标志,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处置。要备足符合标准的高质量防滑用料(煤渣、山砂)及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确保除雪防滑需要。根据气象预报,今年降雪较早,各项准备工作务必于111日前完成。二要积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确保足额到位。市公路管理处要积极向省公路管理局争取干线公路除雪防滑资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协调新调省道和县级专养公路除雪防滑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三、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除雪防滑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大工作力度,力求今冬明春除雪防滑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要把今冬明春除雪防滑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国省干线、冬季旅游路线和客货运量繁忙路线上,特别是各等级公路的急弯、陡坡、背阴坡、平交道口、桥面及引道、村镇过境路、高填方路段、及收费站站区、沿路方向安全岛(包括隔离墩)以里的所有收费车道(包括路肩)等重点部位,要重点安排人工优先处置。同时,要特别重视加强有校车经过的路线、路段除雪防滑工作。

要明确除雪防滑标准。要以雪为令,人机结合,除雪与防滑相结合,国省干线和二级技术标准以上公路要及时清除路面积雪、积冰。其它各级公路客货运输繁忙路段和陡坡、弯道、平交道口、桥面及引道、高填方路段等重点部位要求路面无积雪、积冰,其它路段应逐步清除路面积雪、积冰。

三要严格除雪时限。国省干线公路小到中雪雪后2日内达到路面无积雪,大雪雪后4日内达到路面无积雪,暴雪雪后6日内达到路面无积雪;新调省道和县级专养公路小到中雪雪后3日内达到路面无积雪,大雪雪后5日内达到路面无积雪,暴雪雪后7日内达到路面无积雪。砂石路以防滑为主。

四要按规定使用除雪防滑材料。严禁使用未达到环保要求的融雪剂及工业盐融冰融雪。水泥路面不得使用融雪剂。用融雪剂融化的雪泥禁止堆积在水泥砼构造物(如里程碑、示警桩、桥面、挡墙、路缘石等)上或周围,同时禁止堆积在有种植树木和花草中央分隔带以内或路肩、边坡上。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如有中到大雪或结冰预警,除雪防滑工作在雪前启动,当路表温度低于-20℃,要对主要路段提前撒布防滑料,防止雪中路滑;根据结冰预警,当气温在-7-0℃时,要在降雪前1-2小时,在路面均匀撒布融雪剂。对大到暴雪,且路面积雪厚度超过3厘米时,要使用推雪铲和撒布融雪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雪,在降雪过程中,在公路一侧范围内,用2-3台推雪铲前后间隔100-150米将路面积雪推薄,随后在100150米距离,配备1台撒布机在推薄后的路面上撒布融雪剂,这种作业随降雪持续进行。

四、加强管理,确保除雪防滑工作质量和生产安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现场质量验收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除雪防滑质量和生产安全。

一要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操作、检查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专门负责一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前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加强公路养护人员和除雪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员工上路作业,必须穿着安全标志服。在人工清雪范围内,必须设置安全设施或设置有效的安全控制区。严禁在能见度低、无安全警示(灯光)标志的条件下进行人工作业。

二要加强除雪机械和驾驶人员管理。除雪机械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除雪作业中,车辆后部按GB5768-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立移动性施工标志,车辆顶部设立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严禁逆向行驶除雪。

三要认真落实巡路制度。各级路政管理人员,要在除雪防滑工作中积极配合养护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和疏导车辆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除雪防滑生产的安全性。 各地在出现降雪和除雪后,要及时将降雪(如:时间、雪量、路线等)、除雪(如时间、设备、机械、人员、资金投入等)通阻情况详细记录在内业档案中。在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妥善处理冬季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