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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3-3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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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交水发[2008]271号)精神,按照省厅(吉交航道[2008]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地区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市交通局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加强和渔政、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取得理解和支持。各海事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具体工作。

二、各县(市)、区交通局要按照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把规范管理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狠抓落实。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督促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水运管理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各县(市)、区交通局要及时向市交通局上报开展水运规范管理年活动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按职责抄送长春市地方海事局。省厅、市局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1、长春市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方案

      2、长春市交通局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一

 

长春市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我市水运管理规范年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行业发展为目的,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我市水运管理规范年的工作重点是:规范港航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水运市场秩序;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老旧船舶管理、运输生产安全管理;规范水运监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立足服务、规范管理”主题,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主线,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管理制度更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港航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建设服务型港航管理部门打下坚实基础。

三、;Times New Roman&<>;">  活动内容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加强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树立服务优良、社会满意的港航管理部门形象。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健全水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行效能。完善水路运输服务标准,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客货运输服务品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工作。

不断完善利民便民措施。建立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等。

(二)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执法制度

加强港航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开展水路交通行政许可、复议和处罚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水路行政审批、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注重执法形象,着装整齐。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制定和完善符合港航管理特点的执法程序,对执法环节、步骤具体规范,公开执法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严格行政、公正行政、文明行政。

(三);Times New Roman&<>;">  规范市场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

     积极的培育水运建设市场,加大水运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为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打好基础。对已经进入市场的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行年度核查和不定期资质抽查,强化现场和过程监管,发现资质降低不符合经营要求的,坚决清理出航运市场。建立水运经营者诚信体系,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将人员资格作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四、;Times New Roman&<>;">  活动目标

(一)完善港航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水运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我市水运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规范水运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以设立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和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开展正行风活动。

(三)积极培育水运建设市场,以水运基本建设绩效考核为标准,规范水运市场建设行为。

(四)加强水运市场监管力度,水运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杜绝非法营运现象;运输经营者达到经营资质标准的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无超龄(报废)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活动。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船舶档案,建立健全水运企业和船舶基础信息数据库。将船舶基本信息情况搞清楚,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新进入市场的营运船舶,要及时将其基本信息加入船舶名录库,并及时上报到省船舶名录库。

(六)规范水运安全管理的监管责任,实现无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从业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活动安排

全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自2008年9月开始,到2010年8月底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到10月,各交通主管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介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要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11月到2010年6月。各交通主管部门要周密安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规范年活动。省厅和市局将组成督查小组到各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7月至8月。各县(市)、区交通局对活动进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市局将组织总结和评估。

 

  

附件二

长春市交通局水运管理规范年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邹德东     长春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喜峰     长春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刘景毅     长春市交通局法规处处长

       长春市交通局计划处处长

王义夫     长春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处长

      秦瑞祥     长春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成 员:  赵作仁     长春市交通局法规处副处调研员

孙守辉     长春市交通局计划处副处长

       长春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副主任科员

张福旗     长春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市地方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