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建议
| 主题: 请求调取出租车吉AD63057行车记录仪 | |
|
2026年5月24日下午16点38分,在二道区53中学门口,一辆出租车在我前方停下,我骑自行车从他的右侧骑过,之后这个出租出追上我降速与我平行对我说话,他说:“我停车了你还从我右面过,万一开车门不撞到你了吗?”我说:“那开车门不得看一下后视镜吗?”他说:“你说的啊!”说完马上向我这个方向驶来,把我别停后直接开走了,我已报交警处理,从录像来看他也有躲对向车的理由,但让速不让路,他明知我在他右侧,与我说话,他躲车也应该躲行人,这种行为就是恶意的,所以需要行车记录仪的语言佐证,提供给交警来判定事实,做为营运车辆,如果以任何理由拿不出行车记录仪,将受到处罚,请贵部门协助谢谢! 2026-05-06 13:19:54 |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我局将依法依规全力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感谢您对长春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 2026-06-01 15:25:54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
我要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