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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举报网约车驾驶员孙春雨
网约车驾驶员孙春雨(身份证号:220182xxxxxx4319)故意加速导致交通事故,索要停运损失,请调查!2025年10月28日16:47左右,在人民广场南侧,我的私家车(吉AFC5418)被孙春雨驾驶的红旗网约车(吉AD51432)追尾,交警到场通过视频快处判定我为全责,当时我为了着急了结,暂时同意。但我认为对方车辆事发时并未在直道内行驶,事故主要原因是对方车辆故意加速撞我车,才导致的事故。我的行车记录视频当场给了交警,但网约车司机推脱说他的行车记录视频要到运管部门调取,后来也没调取。请依法调查此事,净化长春网约车环境。
2026-01-14 14:46:57
您好,您反映 2025年10月28日16:47在人民广场南侧被网约车吉AD51432追尾、认为对方故意加速肇事并索要停运损失一事已收悉。该事故经交警视频快处已认定您全责,您当场予以确认。关于您提出对方故意加速、未调取其行车记录仪等异议,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范畴,不属交通运输执法管辖。停运损失属于民事赔偿争议,建议通过事故复核、司法诉讼等途径解决。我单位将督促平台加强驾驶员教育,如查实存在恶意肇事、碰瓷等违法行为,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6-02-06 15:28:27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