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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长春市阳明客运公司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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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阳明客运公司的举报信 尊敬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领导: 我是田超的丈夫冯权,怀着无比悲愤与焦急的心情,向贵局举报长春市阳明客运有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严重失职行为及其事后冷漠、推诿的恶劣态度。此次事件给我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恳请贵局能为我们主持公道,彻查此事。 2025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 时,我的妻子田超乘坐长春市明阳客运有限公司运营的 357 路公交汽车(车牌号:吉 A03397D),途中因司机不当操作,她从座位上重重摔落。当时剧烈的疼痛让她几乎无法起身,当晚紧急送往中日联医院后,诊断结果如同晴天霹雳 左侧肋骨三处(567)骨折。 如今,她躺在病床上,每一次呼吸、每一个微小动作都伴随着钻心的疼痛,生活起居完全依赖他人照料。 事故发生至今,不仅已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后续还需漫长的康复治疗与定期复查。更令人痛心的是,妻子的精神状态濒临崩溃,她长期被焦虑、恐惧笼罩,曾经开朗乐观的她,如今常常在深夜默默流泪。 作为家庭的支柱,她的倒下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我和他的母亲不得不暂停工作照顾她,家庭收入中断,未来充满未知与艰难。 长春市阳明客运公司作为公共交通运输企业,本应将乘客安全放在首位,可此次事故完全因司机操作不当引发,公司明显未尽到保障乘客安全的法定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多次联系该公司,希望能协商解决问题,得到的却是敷衍、推诿,甚至无人出面处理。这种漠视生命、无视责任的态度,让我和妻子寒心至极。 在此,我恳请贵局对长春市阳明客运公司展开严肃调查,督促其尽快承担应尽的赔偿责任,对妻子遭受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给予合理补偿及合法赔偿。同时,也希望贵局能对该公司运营管理中的漏洞进行整顿,避免更多无辜乘客遭受类似伤害。 举 报 人:冯权 联系电话:13630593340 日 期:2025年5月23日 2025-05-23 15: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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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为车内服务性事件的赔偿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保险公司已经介入,经营公司也在积极跟进协调按照流程办理赔付。如市民申请保险赔付后的以外费用,要求经营公司与其积极沟通,如差额过大,建议司法途径解决。同时要求经营公司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培训,车辆运营匀速行驶,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安全服务。 2025-05-27 13:42:51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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