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16日下午,《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专题研讨会在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5楼会议室召开。
该《条例》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制定,共8章56条。此前《条例》已征求过23家客运企业意见。这次会议,重点对《条例》遣词用句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展开进一步研讨。针对诸如公共事业用地是否由国家划拨,线路命名方式和乘客允许携带物品体积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参会者达成一致意见则现场修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则后续交付法律顾问团和市政协讨论解决。
市人大,市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