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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局开展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3-21 1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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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在全局开展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00八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在全局开展预防腐败和职务

 

 

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纪委、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长纪发(2008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工作,局党委决定从20082月下旬起至6月底,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政纪和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知纪守纪、知法守法,在思想上筑起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法纪防线。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内容

    l、相关的党规党纪政纪知识。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相关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参加人员

    全局广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

    三、方法步骤

    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学习培训(2008225日至3月中旬)

    学习培训以各单位为主。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际,结合全市开展的讲案例、论危害、算成本、促自律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专场报告会,请专家结合实际讲解党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各级理论中心组要带头学习,上半年安排一次有关内容的专题学习。要开辟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专栏,宣传党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也可以开展有奖答题活动。

    第二阶段:逐级进行测试(20083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测试内容:党规党纪政纪知识和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范围在市纪委、监察局编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党规党纪政纪知识问答》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编印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问答》两本学习辅导资料中。

    2、测试方法:测试分三个层次进行。市管干部,由市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测试;局管干部由局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测试。其他党员干部由各单位组织测试。评卷工作由测试单位组织进行。各单位将科级以上干部试卷和测试成绩报局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测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三阶段:开展知识竞赛(20084月中旬至5月中旬)

    初赛阶段(415日至430):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选派三人组成代表队参加局复赛(局机关推荐一只代表队参加复赛)。55日各单位将参加复赛人员名单报局纪委。

    复赛阶段(516):各单位代表队参加局专项学习教育办公室组织的复赛(笔试),根据复赛成绩选拔六支优胜队进入决赛。复赛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阶段(520):由局专项学习教育办公室组织,在长春交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采取竞答方式进行。邀请局领导参加,对获得决赛优胜奖、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获得决赛第一名的代表队,代表交通局参加全市竞赛活动。

    第四阶段:进行活动总结(20086月上旬)

    各单位在知识测试后,要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要包括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对促进惩防体系建设、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对策、建议等内容,书面总结于6月下旬报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设置三个奖项。

    1、竞赛优胜奖:在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中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2、优秀组织奖:决赛排名第四、第五和第六的3支代表队为优秀组织奖。

    3、先进个人奖: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为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作出贡献的人员中产生。全局共计10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长:管锋   

副组长:李金明  王晓玲   

  员: 王建勋  杨瑞德  李长吉  毕作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王建勋

  员:韦英、王初平、刘桂斌、吴迪、李英荔    

局纪委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纳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

    2、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学习、自我修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哪些事该做和哪些事不该做以及违纪违法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各单位要把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以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00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