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1号)规定,现就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一楼
(地址: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电话:0431-81109118、88974040)。
二、审查范围
报考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招聘的笔试加面试岗位,按1:5比例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前5名人员。
三、审查内容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在本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其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
《2018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