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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时间:2017-06-06 0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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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1号)》规定,现就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9点至11点。

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407室)

(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电话:0431-88974040、88972521)。

二、审查范围

报考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按1:5比例由高到低的前5名人员。

三、审查内容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在本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提供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附:《2017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017年6月6日